什么时候视同销售,什么时候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很多新手会计分不清的情况。今天青岛代理会计的小编就跟大家聊聊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我们知道以下情况是要视同销售的:(1)将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是读完了这些条例,我们还是很难记忆清楚到底哪些是视同销售的情况。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了一点小小的记忆技巧。首先我们来看货物的来源,我们可以认为委托加工物资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这样,只有外购的货物或者劳务用于企业内部的情况是不能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至于这些来源于企业外部,用于投资、赠送、分配给企业外部的情况一律是视同销售的。简而言之,除了来源外部,流向内部的情况做进项税额转出以外,其他的情况都是视同销售的。
给大家举个例子,企业外购了一批月饼用于赠送给自己的客户,那么,这是视同销售的情况,如果企业分发给自己的职工作为过节福利,那么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现在,你明白了什么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了吗?青岛代理会计的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分清情况,做对分录哦!